天津普林电路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 更新日期: 2007-4-19 11: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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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于2005年7月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河东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2005年技字第004-007号),借款金额4,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5年7月5日至2009年11月27日。中环集团于2005年7月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河东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中环集团为本公司上述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为此次担保,公司于2005年支付给中环集团担保费50万元。 (4)东莞桥梓三泰电器有限公司于2004年、2005年及2006年承揽本公司委托加工业务,交易金额分别为193.66万元、348.09万元和28.08万元。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近三年的关联交易均未违反公司章程及其他法规规定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 关联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382.43 348.82 231.21 当年利息支出总金额 560.33 370.49 288.89 关联交易所占比例 68.25% 94.15% 80.03% 关联交易金额(委托加工) 28.08 348.09 193.66 当年主营业务成本金额 24,863.94 18,996.00 15,684.96 关联交易所占比例 0.11% 1.83%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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