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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颁布电子垃圾法令
广东贵屿、龙塘、大沥等地区的严重环境污染有望得到遏制。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将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令长期处于法律真空状态的电子垃圾拆解业得到有效监管。
根据新颁布的办法,禁止任何个人和未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活动。 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刘福中说,现在全球电子垃圾80%回到亚洲,而这其中90%回到中国,像浙江台州、广东汕头贵屿岛等都已成为了电子洋垃圾拆解的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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