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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2007年2月26日更新的标准问答(第一部分)

 更新日期: 2007-5-16 16:49:32  作者:     来源:


三十三、问:对于GB 18455-2001中没有规定的包装材料应如何标识?
答:包装物材料种类繁多,不可能一一列举,GB 18455-2001标准列表中的包装材料只是举例,其他未列明的包装材料只需据实按照标准要求标出即可。未列明的包装材料名称、代号、缩写等信息可以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要求执行。

三十四、问:纸类包装物是否可以只采用国际通用的标识?
答:特殊地,由于广泛的国际通用性和分类回收中的辨识度,纸类包装物(即GB 189455-2001标准4.2表2中的类别II)可以按照GB 189455-2001标准所规定的标志样式进行标识,也可以仅采用如下标志进行标识:
 


三十五、问:复合材料应如何标识?
答:复合材料应按实际组成成分进行标识,各成分的材料代号用“/”隔开即可。如果复合材料的成分过于复杂或者配方保密的,也可以只标识主要成分。

三十六、问:产品包装物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质构成时应如何标识?单独销售的小部件膜塑在纸板上(如耳机的包装、带有赠品的电池包装)时应如何标识?
答:如果组成包装物的各物质紧密结合,不易分开,则两种物质可一同标识,各物质的材料代号用“/”隔开即可;如果组成包装物的各物质易于分离,则应分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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